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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乌坎村事件近于尾声,但国内外媒体的热情似乎没有降下来。笔者也接了不少国内外媒体的电话。有朋友,特别是境外媒体的记者,总想引导笔者对乌坎村事件做一个关于其“意义重大”的评论。的确有评论者认为,乌坎村事件的最后解决办法具有“革命性”的意义。笔者自然不同意这种笼而统之的看法。

乌坎村事件由两个层次的问题叠加而成。

村干部的选举的确民主程序不完整,村里主要领导人未得到多数群众的信任,这是乌坎村存在的第一层次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却不见得必然引起尖锐对立的干群关系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在中国的城市社区,居民对选举普遍“不重视”,居委会领导人事实上主要靠政府任用,也未见得引起激烈的社区冲突。民主政治当然有重大意义,但就事论事谈乌坎村事件,则要挖掘导致事件发生的更深刻原因。

第二层次的问题才是关键-----土地产权配置所包含的内在矛盾。土地的使用和权利变换这件事看起来复杂,其实也不过是要分清其公共性与私人性两种属性而已。公共性问题由其使用的所谓“外部性”引起,例如农地被不合理地用作了建设用地,或建设了有污染的工厂等等,这类问题一般可以靠政府与社区规划及用途管制来解决。而土地的私人属性则决定了土地的使用者应该有独立的处置权,不能靠“少数服从多数”这类公共事务处理原则来处置土地。例如农民的承包地征收这件事,不论征地是不是与公共利益有关,开发商或政府都应该和土地承包者一对一地谈判,绝不能由多数人的决策替代少数人的意志。即使是因公共利益征地,在发生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也要针对农户走法律程序,不能依多数人的态度对少数人直接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第二个层次的问题不解决,第一个层次的问题解决了也作用不大;就是说,即使依靠民主选举产生了一个“好政府”,也不能在私人领域实行多数人的意志,让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决定。再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在公共领域实行民主政治的原则,在私人领域实行自由决策的原则。在私人领域,集权介入固然不好,民主政治介入也不好。中国农村事务中的问题,固然与民主政治发育不完善有关,但最关键的却是没有尊重农户权利,特别是没有尊重农户的土地财产权。这个问题不解决,不论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安排都不灵。

相反,如果我们解决了财产权利问题,即使民主制度发展滞后,也不至于短期内有太大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在西欧国家的近代史上,基层民主发展是滞后的;有的国家直到现在也没有完成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任务。但是,因为它们基本解决了土地财产权问题,农村社会便实现了稳定。法国大革命时期出现了农民起义,但正如马克思所说,农民的政治态度却是保守的;农民甚至喊出了“国王万岁”的口号!真正在上层发生的流血冲突,与新兴城市资本力量兴起和新旧贵族之间的矛盾有关。

有了上述分析,我们便可有这样的结论:乌坎村事件的处置并没有完结;严格的选举只是对现有“村组法”的认真落实,不仅谈不上“革命”,甚至对解决同类问题也不具有关键意义。当然,广东省对乌坎村事件处置本身是值得赞许的。对这类事情的处置,就应该像广东省政府那样,要相信政府和多数百姓一定会找到一个妥协退让的底线;真正想给政府出难题的人是极少数,只要政府工作做到位,那些人就会孤立。也许这才是乌坎村事件的意义所在。

乌坎村事件给我们的理论启示是,在一定层次和一定历史时期,自由的价值甚于民主的价值;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特别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让他们在私人事务中享有充分的自由,应是超越其他的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新近在广东关于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讲话,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土地制度改革决策一脉相承,全社会应予充分重视。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不是要搞什么“化”,只需要落实农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个新政策,把土地承包权真转化为受物权法保护的财产权,这就够了。

话说到这里,人们还会问: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边界如何划分才好?的确,这个问题不解决,说私人领域保持自由,公共领域发展民主,就是一句空话。这个在实践中确实不容易把握。当今世界,就是发达国家也不敢说把这件事能处理好。抽象定义好给,一件事情只要按照私人事务处理时不对公共利益发生影响,就属于私人领域的事情;相反,则属于公共领域的事情。好多事情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性质及其程度,往往有不同判断,但大体还会有一个共识。拿土地来说,其使用会有公共性,所以要有规划和用途管制;但土地的交易一般不会影响用途,因为所有权(或承包权)变化以后,新的权利主体也可服从规划和用途管制。所以类似征地行为一般不要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强制不愿意交易的权利主体。

乌坎村事件给我们真正的启示,是要将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作为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这个工作没做好,民主政治建设就缺乏根基。公权干预范围过大、程度过深,就导致权力的“含金量”过重,民主政治就必然变质。对于处于过渡时期的中国,确立公民财产权是最大的“宪政改革”,如果这个工作没有做好,其他政治改革单兵突进可能会惹出麻烦。

(此文发表于紫光阁杂志最新一期,这里增加了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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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党国英

197篇文章 6年前更新

1957年6月出生。陕西子长人,研究员。高中毕业后到当地农村插队,恢复高考后进入陕西师范大学,获哲学士学位,兰州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1997年6月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工作,任研究员,现任宏观室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为农村发展问题。对应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社会政治发展有偏好。发表过“关于社会稳定的一个理论及其在农村分析中的应用”、“关于社会冲突的一个假说及其实证分析”、“论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等重要学术论文,以及大量关于农村发展问题的评论,在这一领域有一定影响(可检索互联网)。出版《农业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与方法》(译著)、《驻足边缘》(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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